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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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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建字〔2021〕116号 )

        发布时间:2021-08-20 17:19 信息来源: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建字〔2021〕11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   

          将《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用法水平,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努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城市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科)     

          (二)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民法典》,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拓宽学习教育渠道,更好地服务工作实际。尤其是涉及行政执法的部门,要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民法典》学习,结合业务特点,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做到学以致用。(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三)组织《民法典》专题培训。要利用好局官方网站“《民法典》政策解读”专栏,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进行测试,提升学习效果。(责科室:局机关党委、法规科)        

          (四)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局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实践成效。(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五)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局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报请市政府印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推进地方配套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住建领域行业规范有序运行。 (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握好《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 

          (二)压紧压实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此次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扎实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加强督导督办。局法规科会同机关党委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局年度考核内容,对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马彦秋)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