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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2-07-18 09:51 信息来源:红网
         
          

          重要经济目标作为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设施,是国家战争潜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敌方重点侦察和打击对象,也极易受到恐怖袭击、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威胁。加快推进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是人防部门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更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举措。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防护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强调,要研究把握现代战争作战特点、中远程精确打击方式和高新武器毁伤效能,提高防空袭斗争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坚持城市和重经济目标防护并重,大力加强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设。要做好新时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首要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到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深入研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律,树立正确的防护理念。一是树立重点防护理念。我国重要经济目标数量多,分布广,防护任务重,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思路,科学使用防护力量与资源,提高防护效益。二是树立防精确打击理念。重要经济目标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生命线工程,要按照防精确打击的标准进行防护建设,尤其是能源、电力、交通、金融、信息网络、重大科研设施等,适合地下运行的关键部位要建到地下或者建有地下备份,不适宜地下化的,要采取综合防护措施,提高抗毁能力。三是树立全程防护理念。对重要经济目标实施防护,要重视战时的行动,更要防患于未然,把防护工作融入重要经济目标规划、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四是树立整体防护理念。各类重要经济目标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要建立整体防护机制,构建整体防护区域和体系,凝聚各种防护力量,提高重要经济目标之间协作防护能力。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任务。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涉及军地多个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于重要经济目标管理体制以及政府、军事机关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职责作出了原则性要求。但是,实施过程中重要经济目标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任务不明的问题普遍存在。现实中,重要经济目标从规划选址、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难以落实防护要求,许多重要经济目标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防护的原则,形成由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统一领导、发展和改革部门牵头协调、人防部门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具体落实的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后,要进一步明确军地双方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县级以上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要研究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项目审批、经费保障政策措施,编制本区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总体规划,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管理制度。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及重要经济目标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或备案重要经济目标项目时要征求军事机关和人防主管部门的意见,落实防护要求。规划部门负责将重要经济目标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防空防灾要求,合理布局、分散配置。建设部门负责在重要经济目标建设中落实相关防护措施,提高其抗毁能力。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制定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开展防护演练。

          健全法规政策,科学编制方案。《人民防空法》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虽然作了规定,但是比较原则,相关的实施细则也缺乏具体的、量化的战术技术指标和标准规范。现实中,重要经济目标无论是宏观规划布局,还是具体的防护演练都缺乏可操作性规定,难以落实到位。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层面要尽快出台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办法和分类分级规定等专项法律法规,并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战术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确保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级人防部门要主动作为,联合发展和改革、住建等部门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总体规划,明确防护对象、类别、等级和要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围绕“防什么、怎么防、谁来防、如何保障”制定预案,确保预案中的每一项行动、每一个要素都要具体明确,做到定人、定位、定标准、定责任,并适时修订完善防护方案,增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的实时性和操作性。

          创新防护手段,提高防护质量。随着战争形态的深刻演变,战场侦察监视、目标捕获的能力以及空袭手段的精确化、智能化空前提高,重要经济目标一旦被发现就有被摧毁的可能。单纯依靠现有防护手段已难以适应现代化战争要求,必须创新发展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的战略战术和对策措施,全面提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质量。一是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发挥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优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未来战争特点开展重要经济目标技术手段研究,重点是加强伪装技术、加固技术、自动探测技术和一些主动防护技术的研究。二是加强主动防护。要变消极防护为积极防护,赋予传统防护手段以新的内涵。防护行动中,既要躲又要扰,以人工遮障、施放烟幕、电磁干扰等手段干扰、误导敌高技术侦察与精确制导武器攻击;既要藏又要骗,以伪装示假、仿造破坏、散布虚假信息等手段影响敌侦察、打击与评估系统;既要防又要抗,以空中设障、电磁屏蔽、网络防护等手段影响敌火力打击与信息攻击效果。三是坚持软硬兼施。按照既防有形空中打击,又防无形电磁攻击的要求,在采取修建防护工程、加固厂房、提高设施设备物理强度,防“硬”摧毁的同时,还要采取信息保密、防护电磁脉冲和网络攻击等措施,防“软”杀伤,提高重要经济目标的综合防护能力。

          落实保障措施,提高防护能力。我们了解到大部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单位虽编制了防护预案,但是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详细的疏散转移、地下掩蔽、抢险抢修等子方案,无法应对高科技背景下的空袭打击。受经费、观念、制度等因素的影响,绝大部分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没有“隐真示假”“空中设障”“电子干扰”等主动防护措施。承担防护任务的队伍,因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培训和演练,多数队员素质不高,缺乏熟练的专业技术,难以遂行平时防护和战时抢修任务。一是优化防护力量配置。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力量要按照精专结合、行动方便的原则就地就近配置,确保紧急情况下,专业队伍能够马上响应,迅速集结,快速投入救援。如抢险抢修专业队应围绕生命线工程类目标重点配置,医疗救护、防化、消防专业队应围绕易发生次生灾害类目标重点配置。二是要加强防护物资器材的储备。在物资储备数量上,应按照目标防护方案,进行科学测算,做好物资器材储备;在物资筹措上,应区分职责,分块负责,抓好落实;在物资管理上,要有专人负责,建设专门储备场所,并定期更新、及时补充。三是注重加强防护演练。人防部门要紧紧围绕应战应急需要,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做好综合性实战演练,提高人防指挥协调能力和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责任编辑:李东洋)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