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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工作部门

        县区、开发区

        东丰县 东辽县 龙山区 西安区 经济开发区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5:52 信息来源: 专技科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9号)要求,现将辽源市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拟晋升上一级职称(含晋二、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参加年度正常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单独激励。已享受2022年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政策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聘原则

          本次职称(岗位)申报评审工作是落实我省抗击新冠疫情有关政策,给予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参评机会,评审将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水平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贡献,切实做到把品德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出来。

          三、指标数额

          省人社厅分解给我市共计50个名额,综合考虑2022年各县区、各行业参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进行总体指标分解,总体上,县区分解指标16个,市直各相关部门分解指标34个(附件1)。其中:

          各县、区的推荐指标由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分解,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共同占用本地指标。

          市直部门以辽源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的通知》(辽防发〔2022〕14号)附件2中明确的各工作组为基础,将指标分解给每个工作组的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依据本组疫情防控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现实表现, 综合衡量后,将指标分解给本组的成员单位或参与本组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仅限于市直企事业单位)。

          另外,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由省人社厅单独下拨指标的评聘结合高校和医院不占上述指标(具体指标数以省人社厅通知为准),直接向省人社厅报送。

          四、推荐方式

          (一)各县、区人社局推荐。由各县区人社局做好指标分解工作,报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后,负责组织本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择优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

          (二)市直部门推荐。分解到指标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所在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审核、汇总,牵头部门之间要做好沟通协调,择优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

          (三)评聘结合高校、医院推荐。由评聘结合高校、医院组织推荐,确定拟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直接报省人社厅。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须在推荐部门(各地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送材料。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时,应填报如下材料:

          1.推荐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报告中需明确组织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推荐对象的基本申报条件的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

          2.《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2)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3)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4)各3份(A3纸),附电子版。

          3.《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附件5)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激励评审汇总表》(附件6)各2份,附电子版。

          4.公示结果证明。各地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出具一份公示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对象、公示结果等要素内容,并附公示名单,签字盖章确认。

          5.保证书。每名被推荐对象需填写一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暨推荐保证书》,逐级签字盖章确认(模板见附件7)。

          6.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证明、现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备案名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聘任表、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盖章版复印件材料册1份。

          电子版材料要求:材料1、2、3、4、5均提供可编辑文档和盖章版PDF扫描件各1份。每个被推荐人建立一个文件夹即可。

          (三)审核推荐。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全市申报推荐审核工作,汇总确定拟推荐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报省人社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相关职称评聘结合高校(医院)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政策宣传,让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有序推进推荐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相关职称“评聘结合”高校(医院)要周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指标分解和人员推荐,将疫情防控期间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院感防控、宣传报道、心理疏导、在校学生管理、核酸检测(验)、药品生产研发、志愿服务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等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确保推荐人选叫得响、靠得住、过得硬。

          (三)按时申报。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指定专人统一负责被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工作,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报送,敬请谅解。各县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0日。

          受理地点: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西宁大路511号)

          联系方式:0437-3168926

          联 系 人:杨帆

          附件:

          1.《辽源市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指标分配表》

          2.《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一览表》

          3.《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

          4.《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

          5.《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

          6.《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暨推荐保证书模板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兴)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