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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14:30 信息来源:市政数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部门:
          2021年,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我市全面启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建立了市政府分管领导加入的“市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联络群”,24个部门756人运用“我要执法”APP开展行政检查1116次,市场主体反响较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为深入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打造法治化、规范化行政检查执法环境,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指示要求,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完善工作推动机制。请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进入“市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联络群”,强化工作协同,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确保执法人员全覆盖。除进行交通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的人员外,各相关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需全部下载“我要执法”手机APP,并及时更新完善执法人员信息。
          3.确保行政检查事项全部认领。全部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清单,具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的部门绑定“双随机一公开”账号并运用“我要执法”手机APP开展相关工作。
          4.确保全面使用“我要执法”手机APP。除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必须使用“我要执法”APP开展检查执法。
          5.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各相关执法部门将改革任务层层压实到区,做好工作指导和数据收集。每月30日前,请各行政执法部门上报本月本部门(含区)利用“我要执法”手机APP开展检查执法情况。
          6.强化考核监督。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我要执法”手机APP开展检查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体系,计入政府绩效考核成绩。
          联系人:周鑫伯        办公电话(传真):6996500 
          手机:15287268801     工作邮箱:lyzsjzzk@163.com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孙威)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