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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220400744568627N/2021-04178
        分  类: 优化营商环境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标      题: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评议重点岗位科(处)长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营商环境办〔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400744568627N/2021-04178 分  类: 优化营商环境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标      题: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评议重点岗位科(处)长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营商环境办〔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评议重点岗位科(处)长活动的通知
          辽营商环境办〔2021〕8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辽源市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方案的通知》(辽发〔2021〕13号)总体部署,为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和“七种能力”,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全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拟对市直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相关科室科(处)长开展社会评议活动,为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助推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创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职能部门的工作成效,实事求是地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一步整治机关领域“庸散怕浮奢”作风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能力。
          二、评议时间
          2021年12月16日——12月30日
          三、评议对象
          1.市直部门(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科(处)长,具体包括: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社保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邮管局、辽源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相关科室科(处)长;
          2.市政务大厅、各分厅及水电气热等服务窗口负责人。 
          四、评议方式
          会同市直机关工委,采取网络投票、投诉方式对市直部门(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科(处)长进行评议。
          五、工作步骤
          (一)评议准备阶段(2021年12月16日——12月21日)
          各部门于12月21日中午下班前报送《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信息统计表》和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的二寸免冠电子照片(红底正装照),将照片文件“重命名”,标注个人姓名、职务并由部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议开展阶段(2021年12月25日——12月28日)
          服务对象、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社会公众通过“辽源政务”微信公众号“重点岗位科(处)长社会评议”对相关部门(单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进行投票和投诉。
          (三)评议总结阶段(2021年12月28日——12月30日)
          市营商环境办与市直机关工委对网络评议结果进行整理汇总,评选出10名岗位标兵,通报表彰。对投诉较多的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转交所在单位进行谈话教育。
          六、结果运用
          社会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在年底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被投诉较多的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不得评为年度优秀党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民主评议是我市“作风建设年”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委派专人负责,明确参评人员并及时上报。
          (二)正确认识。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社会评议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的有益方式,是激励先进鼓励后进的有力手段,各部门要以更端正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正确对待此次评议活动并进行积极周密部署。
          (三)认真安排。各部门确定工作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于12月17日下班前报送至市营商环境办。12月21日前,报送本部门《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信息统计表》(电子版,盖章签字PDF版或纸质版)和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电子照片。
          联 系 人:陈  瑶   电话:6996510   传真:6996511
          报送邮箱:srbzhk@163.com
          附件: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辽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部门名称(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填写规范完整)

        工作职责(表述清晰准确、简明扼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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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重点岗位科(处)长及服务窗口负责人是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科室科(处)长,市政务大厅、各分厅及水电气热等服务窗口负责人。2.不得瞒报、漏报。3.统计表报送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或纸质版。《统计表》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srbzhk@163.com,若签字盖章《统计表》无法扫描PDF版,则将纸质版发送至传真:6996511或报送至市政数局九楼营商环境督察科。联系电话699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