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辽办发〔2019〕47号)文件规定,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和服务办理结果、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无相关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