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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区域禁烧的公告》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7 16:13 信息来源: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从今年开始实施全域禁烧,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安排部署。年初以来,按照俊海书记关于实施全域禁烧的批示要求,福春副省长带领生态环境等省直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并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9月14日以省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为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助力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和碳达峰行动。出台《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区域禁烧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秸秆禁烧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十三五”期间,辽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入“十四五”,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标新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短板亟待补齐,生态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为落实国家要求,我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0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秸秆违规露天焚烧的管控,调整优化秸秆禁烧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统一指挥、统筹调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出台《通告》。

          二、通告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持续推进秸秆处置“5+1”模式,按照肥料化和饲料化为主,能源化为辅,原料化和基料化为补充原则,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步加大对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技术装备推广力度,逐步实现全省玉米及水稻秸秆全量化处置。补充建立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处置体系,形成火点发生后快速反应和及时扑灭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保障体系,实现“通过严格管控确保不能烧、通过五化利用确保不用烧、通过培育市场确保不想烧”的全域禁烧总目标。

          三、通告出台作用是什么?

          我市现有耕地318.2万亩(旱田和水田),经估算,农作物秸秆产量约272.71万吨。春、秋季的秸秆露天焚烧,会引发重污染天气,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落实《通告》措施后,预计我市春、秋季重污染天气发生几率大幅降低。

          四、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本通告坚持源头防范、联防联控、严惩重罚、标本兼治,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推进秸秆处置“5+1”模式,按照肥料化和饲料化为主,能源化为辅,原料化和基料化为补充原则,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步加大对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技术装备推广力度,逐步实现全省玉米及水稻秸秆全量化处置。在确保落实省全域禁烧对我市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突出我市的特色工作。

          五、通知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通知介绍了发布背景和政策依据,明确和确定通知约束对象,并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在线监控细则、对广大农民的要求、违规违法等做了详细说明,全面且清晰的阐述了通告规定,实现“通过严格管控确保不能烧、通过五化利用确保不用烧、通过培育市场确保不想烧”的全域禁烧总目标。

          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的公告

        (责任编辑:李佳)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