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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01 14:17 信息来源:辽源市民政局

          

          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局先后收到关于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提案20余件。提案充分反映了市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民政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我局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在做好提案答复的同时,狠抓提案的落实工作。

          一、认真分析抓住重点

          从提案反映的内容看,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政协委员重点关注了医养结合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工作;在殡葬改革方面,政协委员重点关注了公益性公墓建设、散埋乱葬清理整治工作;在儿童福利方面,政协委员重点关注了孤残儿童照护服务工作;在社会救助方面,政协委员重点关注了“三无人员”供养等方面工作;在志愿服务方面,政协委员重点关注了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工作;在基层政权领域,政协委员重点关注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二、建立机制狠抓落实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和办理工作,每年在接到提案后,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科室承办,责成专人办理,针对提出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提案答复科学合理,落实及时有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提案办理作为履行部门工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为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工作。并对相关建议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责成专人进行督办,确保建议和提案答复按时保质完成。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把提案办理好,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办理形式和办理时间安排。确保办理工作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做到三个100%。同时,在完善提案受理、交办等程序上明确“五定”,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提高答复质量。为提高提案答复质量,我局以认真负责、顾全大局的态度,深入调查研究,反复修改磋商,做到每件提案回复格式规范、内容成熟。所有提案书面答复完成后,交由局办公室审核发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进行答复办理。四是确保办理实效。为提高提案答复满意度,我局按计划将全部提案在5月底前全部答复完毕,并与相关政协委员面对面进行交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提案真正转化为促进工作、推进发展的动力。

          三、合理采纳取得实效

          针对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内容,我局在认真答复的同时,积极做好采纳和落实工作。

          (一)养老服务业方面。积极构建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群体,尤其是贫困、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一是以项目建设为引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积极谋划并持续推进重点养老项目建设,先后谋划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项目5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项目14个,总投资2.756亿元。以西安区清漪园养老院建设项目和龙山区康养服务中心项目为示范,把多种养老功能有机整合,为老年人提供集养老、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通过养老项目建设和养老服务综合体的有效牵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谋划发展“医康养板块经济”,构建共建共享养老机制,推动全市养老产业更加合理布局。二是积极探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式。以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并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方面,动员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将服务工作伸延到社区。利用养老服务机构现有配餐、医疗、文体等方面的设施、场所和人员服务优势延伸到社区和老年人身边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并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以有偿的方式开办“托老所”,为老年人提供条件较好的有偿日间照料服务;另一方面,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和税费减免,用于弥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利润不足的问题。三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目前,我市现有33家注册登记养老机构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3%;其他暂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也就近就便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实现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二)儿童福利方面。在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切实提高孤儿的生活、学习质量。一是加强生活困难的成年孤儿住房保障。与住建部门积极协调,对于生活和住房确有困难的成年孤儿,可由成年孤儿本人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租房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则根据《辽源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办法》(辽府发[2014]28号)与《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辽建字[2015]35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后的保障范围的相关规定,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孤儿对住房保障的需求,优先安排公租房实物配租。二是努力解决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针对儿童福利院缺少医务人员的情况。市民政局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协调市编办争取为儿童福利院增加一名医生、一名护士的编制,以为孤残儿童提供最基础的医疗服务。

          (三)殡葬改革方面。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城市周边散埋乱葬清理整治工作。出台一系列殡葬惠民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实施殡葬服务六项减免措施,五年来减免贫困群众丧葬费用500余万元;开展公益性树葬免费安葬活动共安葬逝者1000余名。

          (四)社会救助方面。针对特困群体制定救助措施,一是对家庭发生临时性困难的给予及时的临时救助。二是建立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大厅”,使困难群众申请、办理各项救助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求助需求。三是对“三无”人员医疗救助在定点医院就医封顶线内全额救助,参保参合给予全额资助。

          (五)志愿者服务方面。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到社会组织重点工作中,结合社区治理、扶老救孤、助医助学等重点领域和重大活动,积极搭建我市志愿者公益社会服务建设平台。积极引导组织辽源市爱心传递志愿者协会,连续4年开展爱心志愿服务助学助医活动,参与活动志愿者达到300多人,帮扶对象200多人,帮扶资金达到6万多元。研究出台《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重点对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出相关要求。

          (六)在基层治理方面。一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减负增效。制定《辽源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只能部门在社区设立工作机构、加挂牌子和出具证明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准入审批和退出机制,同时,对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工作机构、加挂牌子和出具各类证明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全市城市社区清理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工作机构、加挂牌子和出具证明131处。二是不断强化基层队伍,积极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工人才队伍体系。目前,各县(区)均已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累计转入“社工岗”541人。三是稳妥有序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工作。依托现有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明确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积极建立考核机制、教育培训、驻站服务、项目监管等工作。目前,全市35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已设立完成,并已开展各项民政业务。

          四、关注民生建立长效

          根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负责承办的提案都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达到了100%,较好的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将继续秉承优良的作风,在高质量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同时,建立关注民生,落实民愿长效机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办理提案促进工作。充分认识、政协委员着眼民生事业,反映群众呼声和意愿的重要作用,通过办理提案自觉接受委员监督,强化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提高业务能力,解决困难问题,推进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立足工作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加强责任落实,从责任到质量,从时间到效果进行控制和把关,为做好办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机制、目标机制、办理机制、反馈机制,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关注民生民愿。在工作中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和百姓诉求,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我市民生事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幸福新辽源做出更大的贡献。

          辽源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王晶)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