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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辽源市人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26 10:53 信息来源: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提高我市人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和人员调整后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我市人防系统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实施救援,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处理原则 

          (一)总原则 

          先救人、后救物。 

          (二)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 

          平战结合,上下结合;单位自救与社会自救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一)为了加强对全市人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市人防办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剑辉(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韩成国(副主任) 

          唐小时(副主任) 

            员: 

          荆山才:市人防办综合科科长 

                 陈永生:市人防办指挥宣传信息科科长 

          孙剑锋:市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 

                 刘蕴龙:市人防办机关党委副书记        

                 宋宝国:市人防工程养护中心主任 

                 张景春:市人防办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 

                   伟:市人防办东山开发处处长 

                 张恒源: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孝: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程科长孙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096678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当有关安全问题出现时,必须按照本单位预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做好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向办党委提供事故处理意见,适时发布通告,将问题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督促机关、单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组织相关安全演练。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相关科室分工 

          1、交通安全事故、盗窃(国有资产)事故由综合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处理;人防工程(工事)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工程科及所属单位负责处理;信保中心的安全事故由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各有关科室配合处理。 

             2、安全教育工作由综合科、工程养护中心、东山开发处、指挥宣传科、工程科及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3、干部、职工违规、违纪事件由党办负责调查处理。 

             4、对各类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可随时指令工程科及相关科室协同参与处置。 

          (二)专项小组职责 

             1、警戒维护组:由领导小组指令机关党委、指挥宣传科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动维护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2、紧急抢救组:由领导小组指令工程养护中心、东山开发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开展现场抢救。 

          3、信息联络组:由领导小组指令人防综合科、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4、后勤保障组:由领导小组指令综合科、工程科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上级及有关部门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领导小组指令综合科、工程科和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做好劝慰、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不稳定因素。 

          6、预备机动组:由领导小组指令临时确定随时听候领导小组组长的调动和使用。 

          五、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后,安排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和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火情,准确讲清起火部位、地址、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逃离、抢救贵重物品,及时疏散周边人员,迅速清理消防通道,便于消防车迅速到达现场。同时,切断电源,根据情况,正确选用灭火器材自救。 

          3、做好消防辅助工作,与医疗救护、公安部门等积极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勘查、取证,清理人员有无伤亡,核准受灾物品损失情况,处理好有关事宜。 

          5、火灾后,应将灾情发生的原因、经过、采取的措施,最终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有关部门。 

          (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救治伤员和抢救国家财产。 

          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情况,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向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2、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现场周围人员疏散。 

          3、尽最大力量阻断各类污染源的蔓延。 

          4、做好现场保护、清理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产事故处置后,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采取的措施,最终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有关部门。 

          (三)盗窃(国有资产)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国有资产)事故后,要安排专人保护现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2、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情况。 

          3、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4、尽快恢复事故后的工作秩序,整改盗窃事故的防范措施。 

          5、发生盗窃案之后,应将事件经过和结果报告相关部门。 

          (四)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和随行人员首先应立即向过往车辆和行人呼救,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2、立即拨打或请旁人协助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迅速向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保护好现场,防止不法之徒乘机哄抢财物。 

          4、配合交警、保险部门做好现场勘查以及后续的裁定工作。 

          5、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责任、处理经过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有关部门。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办公室工程科,由工程科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监查部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有关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事件、地点、单位; 

          2、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七、奖罚办法 

          安全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以内部经济奖罚为主。 

          (一)奖励 

          凡在年度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办公室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着成绩,获得省人防和市应急管理部门表彰的; 

          2、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着的; 

          3、安全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的; 

          处罚 

          (二)处罚 

          凡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不力的; 

          2、深入不到位,对单位出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进行专项检查的;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 

          3、未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4、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或阻扰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5、对上级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预案的。 

          八、本预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3月20日 

        (责任编辑:张胜男)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