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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0507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4 信息来源: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辽源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和引导推动作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组织保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研究部署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配备专兼职法制人员,做好依法行政的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现有法律顾问1名,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要法律事务咨询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分对象开展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和专题业务培训。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组织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大,强化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二、加强决策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文件制定管理。对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坚持全部审、全面审的原则,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确保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合法性,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各项执法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模块,公开机构职能、文件政策以及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重大行政给付、重大行政征收等事项,未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在案件审理和土地利用工作中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建立日常执法监督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备案、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动态交流、网上培训考试以及实时查询等功能。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

          全年共进行土地、矿产巡查30次,出动人员50人次。开展了土地违法攻坚专项行动。 通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落实了责任;通过切实认真自查,摸清了底数;通过严格执法,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严厉打击了非法用地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力整顿了自然资源市场秩序。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查处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填写规范》等内外业规范进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正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内业工作在细上下功夫,在实上动真格,做到一切工作在法律框架内,一切文书在规范样式中,以确保顺利通过完全省范围内的互检。

          保证了法定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和记录举报线索,建立了12336举报电话信息台账,做到按规定及时接听、及时记录、及时调查、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举报线索认真梳理核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共计收到举报2起,全部按时办理和转办,转办率为100%,做到了举报事项有登记、有转办、有落实、有反馈。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主动接受省、市巡察监督和各项专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 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 17件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100%。落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激励担当作为等系列制度,推行全员化、网络化绩效考核。细化明确全市主要指标目标及责任分解,主要任务专题绩效督查,推动工作部署落实。

          发挥行政复议功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强化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完善专职复议人员、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委员会外部委员共同审理案件的模式。

          优化信访工作机制,接待上访人员70余人次,答复信访案件30余件,没有进京访、越级访,缠访、闹访情况发生,实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抓住“一条主线”

          抓住健立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这条主线。一是组织协调发改、住建、财政、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二是充分利用“一张图工程”和网上监管的平台,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三是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施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加大日常监管和打击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备案、报告、督办办法,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二、实现“两个转变”

          一是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做法,通过查处和宣传并行,努力推动党委政府和社会不断增强依法用地的观念,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二是推动执法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力争形成由自然资源部门单独实施向多部门协同配合转变,通过部门联动,实现运动式查处整治向常态疏堵并重转变。

          三、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严格加强日常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加大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采取巡查、宣传、教育、查处相结合的模式,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重点地区严防死守,防止违法行为出现反弹。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执行《查处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填写规范》,对所有法律文书进行严格规范。同时,加强案件调查情况报告和统计上报工作,规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接办工作,建立起统一处理的信息平台。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监察工作预见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强化综合素质提高,解决队伍结构老化、年龄偏大的问题。通过严格程序,破解违法查处执行难的问题,从而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管控,为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确保继续强化推进支队各项工作的有力展开。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李雪松)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