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应用OA协同办公平台的通知
智慧辽源办〔20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政务OA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数字吉林办〔2020〕10号)要求,辽源市是全省OA协同办公平台建设的试点地区。目前,我市大部分部门单位已完成OA协同办公平台的搭建工作,但实际应用率不高,未发挥“无纸化”办公效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全面应用OA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提质增效、开源节流。请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从大局出发,全力抓好OA协同办公平台的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工作效率和掌上办公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安排熟悉本单位业务,且具备一定办公自动化常识的同志日常工作。各单位要于6月3日前填报《OA协同办公平台应用工作联系表》,传真至市政数局(传真号:0437-3518283)。
(二)严格落实时限。按照市领导要求各单位须于6月10日前,做到全体上线、全面应用OA协同办公平台。
(三)特殊情况处置。因业务层面原因无法应用OA协同办公平台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请示报告,说明原因。
(四)相关支撑保障。我市OA协同办公平台应用工作联系人(技术支撑人员):姜明蕊 15643770678,李泉波17678381413。
附件:OA协同办公平台应用工作联系表
“智慧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代章)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