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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新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冰雪)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11 13:19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辽文旅联发202219

          为落实国家和吉林省政府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划与工作部署以及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冰雪)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的通知》(吉文旅联发〔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发展“六新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着力发展新旅游,坚持冰雪产业和避暑休闲产业双业并举;强化人才支撑,不断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增强人才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满足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促进新兴产业补链建链;推动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旅游人才培养工程,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和培训链有效衔接,为打造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旅游万亿级大产业,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旅游劳动者大军。 

          二、工作任务 

          自2022年10月至2022年底,实施辽源市“新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冰雪)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通过三个月时间对我市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和有意愿从事冰雪旅游、避暑休闲、乡村旅游、研学旅行、民宿运营、旅游商品研发等新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从业者、创业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人才职业技能,强化旅游人才支撑,不断提高旅游人才供给能力。 

          (一)培训对象。具体针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主要指企业职工与重点群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冰雪)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报名工作,由市文旅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认定。其中重点群体包括:脱贫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特殊群体(服刑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等。 

          (二)培训项目。原则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颁布的技能人员职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职业信息范围内全部开放。依据以上确定与(冰雪)旅游业关联紧密的职业(工种),作为提升职业技能的培训项目。具体培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各职业(工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具体培训课程内容参照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根据各地实际与(冰雪)旅游发展需求,灵活调整培训项目确定培训内容。 

          (四)培训标准。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时长、补贴标准及申领条件等事宜,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文件。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我市(冰雪)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500人次培训任务。 

          三、 实施办法 

          (一)规范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组织工作由市文旅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培训主体具体执行。市文旅局积极协调人社局共同开展好培训主体的确定工作,指导组织培训主体按照要求开展好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职业培训“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 

          1.培训项目申报。拟承办培训项目主体单位填写《辽源市旅游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于10月30 日前向市文旅局申报培训项目。 

          2.培训项目确定。市文旅局对申报的培训主体进行初审,初审后推荐市文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后给予公示并向省文旅厅、人社厅报备。培训项目实施周期为3个月,并于每月1日各培训主体将上个月度培训实际情况向市直主管部门(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备案。 

          3.培训项目执行。承办主体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实施培训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高校(应用型专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的资质条件应当符合《通知》及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 

          4.培训项目经费。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要求向市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补贴资金。 

          5.培训项目验收。培训项目完成后,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申请、项目档案归档、项目审计验收等后续工作。 

          (二)抓好培训质量管控。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项目设计理念,加强培训质量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实事求是、按需按纲施策、科学合理制定培训方案。实施实名制管理,线上 培训应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杜绝线上培训 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线下培训应采用全过程录影、随机 抽查和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监督。实现培训过程痕迹管理,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对于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的培训机构,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齐抓共管。成立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文旅局副局长于春涛、市人社局副局长裴占龙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旅游科,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市人社部门要在职业技能提升项目框架下,将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培训工作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市文旅部门要摸清应参训的企业户数及人数,提出培训计划, 做好初审及立项申请工作,加强组织动员,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过程管理及评价等工作。培训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使用, 科学培训、规范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从严治训、从严治教、从严治学。 

          (二)科学统筹,按需施训。紧紧围绕2022年旅游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这一核心工作任务,结合我市文旅相关企业的区域分布情况,产业集中程度以及分类情况,在工作开展中加强统筹、科学安排,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做好培训计划,杜绝形式主义,避免重复培训,频繁参训。推进培训理念创新发展,提升培训的质量与效益。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文旅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根据实施方案,确保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五、 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文旅部门与市人社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同配合,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好报名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其中,要积极面向社会(包括城镇街道社区网格、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集中区域、特殊群体集中区域、重点企业等地方或单位),做好发布通知并组织报名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各类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旅游职业技能人才、重视支持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扩大本市培训信息的社会传播渠道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旅企业员工,积极引导针对“新旅游”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广大社会人员踊跃报名参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激发新旅游就业创业潜力,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冰雪)旅游人才高质量供给。 

           

          附件:1.(冰雪)旅游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关联紧密的职业(工种)

                2.辽源市旅游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备案表

                3.辽源市旅游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报名表 

                4.吉林省旅游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情况备案 

           

           

           

          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高峰) [纠错]